上海公租房网上申请步骤
1、网上申请:请登录“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bsgzf.com.cn/website/pages/index.html)首页进行网上申请;

2、网上审核:公司工作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短信通知申请人;
3、提交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至公司对外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窗口地址:宝杨路1369号房地产交易中心1楼9#公租房窗口
联系人:吴老师、周老师、娄老师
联系电话:56671727、56753025
4、资格审核:申请材料上报区住房保障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出具《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确认书》;
5、网上排队:短信通知申请人获得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人登录公司官网(http://www.bsgzf.com.cn/website/pages/index.html)进行意向房屋排队;
6、网上选房:申请人登录公司官网(http://www.bsgzf.com.cn/website/pages/index.html)进行网上选房并预约看房时间;
7、现场验房:短信通知申请人具体看房时间,前往现场进行验房;
8、签订合同:短信通知申请人带好身份证原件至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二年)并支付首期租金(微信支付、付三押一);
公司地址:盘古路572号1号楼402室
联系人:鲍老师、杨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18917772501
9、办理入住:现场办理入住手续,签订安全责任书、公共事业费充值、开通智能门锁、领取空调遥控器、门禁卡、信报箱钥匙等。
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二)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 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 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在上海如何申请公租房
(1) 提出申请。申请对象可向工作单位所在区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区的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受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网站“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联系方式及申请受理点”栏目。根据意向租赁的房源性质,申请对象应作出选择申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或者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
(2) 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身份证、本市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劳动或工作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及婚姻状况、住房状况等材料,承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所在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后,交受理机构审核。
(3) 资格审核。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后,按照申请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出具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
(4) 签约入住。对取得登记证明(准入资格确认书)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情况和运营机构管理要求办理签约入住手续。其中家庭(个人)直接承租的,由保障对象与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单位承租的,由单位与公租房运营机构签订租赁合同,入住保障对象与单位签订房屋使用相关协议书作为租赁合同附件。部分房源不足的项目,由公租房运营机构制定相应规则实行轮候配租。
上海公租房申请资格到期怎么续
1、准备材料。在公租房的合同到期之前就要把相关的材料准备好,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和社保缴纳情况等。
2、提交申请。通常在公租房到期的三到六个月左右就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了,包括续租申请书和准备好的材料,申请书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3、初审。相关部门受到申请后会进行初审并核实材料的真实性,通常在二十天左右就会有审核结果,通过初审的,会上报给房管局复审。
4、复审。房管局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审并核实其申请资格,不符合条件的直接退回并说明原因,通过的会进行公示。
5、公示。通过复审以后,就进入了公示环节。公示指的是向社会大众发布通过名单公告,且接受举报和监督。
6、续租。续租一般不需要轮候,公示结束以后,申请人就可以和公租房管理单位签订新的公租房合同了。
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
2、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